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办划定的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至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
120%
。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
,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
105%
。
(一)录取规则(上海)
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
“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
的办法进行专业录取,即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照专业填报顺序录取专业,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不填愿意调剂者,予以退档。
同分处理原则:如遇同分,按
“
第
1
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
2
位序,比较语文或数学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
3
位序,比较外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
4
位序,比较选考科目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
5
位序,比较选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
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再遇同分则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录取。
下列专业录取时还须符合如下条件:
1.
酒店管理(本科)专业:实行进档后、录取前面试的办法,具体如下:考生本人须到上海商学院徐汇校区(中山西路
2271
号)接受国际品牌酒店集团(喜达屋集团、洲际集团等)的面试(以电话通知为准),面试合格者方可参加该专业录取;面试不合格者按其填报的其它专业依正常程序参加录取;
2.
商务英语(本科)专业:高考外语科目成绩
≥105
分(满分
150
分);
3.
食品与质量安全专业录取遇同分先按
“
第
1
位序,同时选考化学和生命科学科目;第
2
位序,选考化学科目;第
3
位序,选考生命科学科目
”
顺序优先录取考生,若选考科目相同再按上述同分处理原则录取。
4.
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
4
个专业录取遇同分优先录取选考物理的考生,若选考科目相同再按上述同分处理原则录取。
5.
园林专业录取遇同分优先录取选考生命科学的考生,若选考科目相同再按上述同分处理原则录取。
6.
艺术类本科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
1
)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上海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报考资格;
(
2
)高考外语科目成绩
≥50
分(满分
150
分)(对专业成绩位居报考学生前
10
名或录取总分位居前
5
名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要求可降至
45
分);
(
3
)录取总分计算公式:录取总分
=
文化成绩
+
专业成绩折合分(专业成绩原始分
×1.8
);
(
4
)专业统考成绩达到上海市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前
180
名且文化投档成绩达到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获外语单科不限且直接录取第一专业的资格。
(二)录取规则(浙江)
在浙江省划定的各招生类、各段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由浙江省级招办在规定比例之内按专业投档。
(三)录取规则(除上海、浙江之外的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
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
“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
的办法进行专业录取,即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照专业填报顺序录取专业,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不填愿意调剂者,予以退档。
同分处理原则:如遇同分,文科按
“
语文-数学-外语
”
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理科按
“
数学-语文-外语
”
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在江苏省,报考我校普通本科批次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第须达到
BC
。
下列专业录取时还须符合如下条件:
1.
酒店管理(本科)专业:实行进档后、录取前面试的办法,具体如下:考生本人须接受国际品牌酒店集团(喜达屋集团、洲际集团等)的网络视频面试(以电话通知为准),面试合格者方可参加该专业录取;面试不合格者按其填报的其它专业依正常程序参加录取。有意向报考上述专业的外省市考生须预先做好
QQ
账号申请及视频设备安装等事项。
2.
商务英语(本科)专业:有英语口试成绩、高考外语科目成绩
≥100
分(满分
150
分,非满分
150
分的按比例计算)。
3.
艺术类本科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当地艺术本科最低资格要求,高考外语科目成绩
≥50
分(满分
150
分),录取时文理考生按录取总分一起排序,录取总分(满分
100
分)
=
(文化成绩
/
文化成绩满分
*50%+
专业成绩
/
专业成绩满分
*50%
)
*100
。若省级招办有特殊政策的,执行省级招办政策规定。
(四)其他相关规则
1.
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2.
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
3.
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
100%
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4.
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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